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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上评】别让“设卡收费”寒了救援人员的心

2020-07-14 17:55:28 来源: 新华网

救援队救灾返程被收“过路费”,于情于理都不应该

老人“防骗高考”这个热点蹭得好

毕业生接受“过渡性工作”是明智之举

“长租”平台要多点长远考虑

“老师到底能不能做微商”没有讨论余地

……


  新闻速递:7月10日,重庆蓝天救援队在结束对贵州铜仁松桃山体滑坡应急救援工作的返程途中,一行六人在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手持救灾证明被拦截,最后缴纳496元过路费后才获放行。对此,重庆万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不知此事。

  新京报:救援队救灾返程被收“过路费”,很容易伤了社会救援力量的积极性,寒了救援人员的心。救援队被“拦”,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从情感上讲,灾害无情,抢险救灾争分夺秒,很多救援队员也是出于热心,自愿加入到抗洪救灾当中。与之相比,涉事收费站的处理态度,未免有些冷漠。眼下,南方抗击洪灾的形势正严峻,面对来势汹汹的汛情,需强力动员和广泛参与,全力以赴渡过难关。当此之时,发生救援队救灾返程被收高速费这样的事,还是在应急、交通等部门做了明确表态后,这显然欠妥。接下来,希望此事得到妥善解决,也期望各地引以为戒,别让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也别给抗洪救灾添乱。

  新闻速递:河南郑州某社区组织六旬老人参加“防骗高考”,考题包括如何识破“销售神药”“刷单”等多种诈骗套路。“防骗高考”结束后,社区工作人员向老人们详解“考题”,老人们表示这种活动很有意义。

  北京青年报:全国高考刚刚结束,河南郑州的这个社区就组织老人参加“防骗高考”,确实给人以蹭热点的感觉。不过,虽然是“蹭热点”,但是不管是参加“防骗高考”的老人,还是围观这件事的网友,都对该社区此举表示认可。提高老年人群体的防骗意识有很多种方式和途径,但“防骗高考”这种方式,不但更容易被老年人所接受,而且效果更好。以考试的方式来灌输防骗常识,提升老人防骗意识,就让老人之间有了竞争,有了比较,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这比单纯的说教要好得多。社区组织老年人进行“防骗考试”,体现了社区负责任的态度,这对老人的子女,也是一种提醒。子女平时有空要多陪陪老人,和他们聊聊天,把社会上的一些骗局讲给他们听。条件允许的话,不妨把一些智能手机的使用方式,以及识别网络骗局的技巧告诉老人,免得一些老人虽然会用智能手机,但是却无法识别网络上的各种骗局。

  新闻速递:毕业季,大学生就业情况备受关注。近日,一项面向全国80余所高校大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59.28%的受访大学生表示自己在没有找到理想工作的情况下愿意接受过渡性工作,33.98%的大学生表示“说不准”,6.75%的大学生拒绝接受过渡性工作。

  光明日报: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到874万人,加之疫情影响,就业形势严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多数毕业生愿意适当降低求职期待值、适时调整预期目标,接受“过渡性工作”,无疑是一个明大势、识时务、懂变通的明智之举。这不是否定“第一份工作”的重要性,更不是鼓励毕业生在凑合、将就中不假思索地敲定工作,而是揭示一个严酷的社会现实——真正的职场、真正的生活往往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一路鲜花盛开,也未必总会按照我们规划和预期的方向发展。人这一生,毕业第一份工作只是一个节点。如果一时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次优选择、第三第四选择,乃至过渡性工作都未尝不可以尝试。每一个过渡,都是人生的一个点,都是职业生涯的一部分。勇敢走出去,在职场边干边学,那些点终将连在一起,构成多姿多彩的人生。

  新闻速递:近期北京多个小区业主收到自如等长租公寓平台通知,要么按平台提出的幅度降低租金,要么提前解除合同。只不过如果业主选择了后一项,则要“赔偿”平台方动辄上万元的装修损失费。转换一下,潜台词就是“要么减租,要么赔钱”,引起不少业主质疑。

  南方日报:表面上看,平台要求解除合同后业主要赔偿装修损失是“有理有据”的。平台方出于管理的需要,基本上都会对签约的物业进行统一装修,这意味着一笔不小的前期投入,而一旦业主耍起心思提前解约,平台方显然要承担不小损失。然而,这样的条款有朝一日却成了平台理直气壮违约却免责的“法律依据”,实在有点讽刺。固然,这其中有业主在签约时没有字斟句酌的责任。较起真来,租赁市场不景气,平台日子不好过,真的要“在商言商”,那么恐怕也只能自负盈亏。既然合同明确了租金标准,平台想单方面任意调整,也要自己承担后果才对。利用条款规定模糊的漏洞,把损失无限地转嫁给业主,这样的行为并不符合商业道德,这样的条款也不符合法律上的平等精神,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假若平台方确实有困难,不妨多亮一亮底给业主,用真实有说服力的数据,赢得业主对下调租金的理解和配合。面对困难,最需要的是共克时艰。相信只要开诚布公、平等协商,平台和业主最终是能找到利益共通点的。说到底,靠套路生存,只能忽悠一时,不可能忽悠一世。既然是“长租”平台,还是要多点长远考虑。

  新闻速递:小学老师王某(党员)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全是广告,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几位忍无可忍的家长到纪检部门举报。调查显示,该老师2018年年底起从事微商经营活动,上班时间也没停止,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目前,王某被立案查处。

  羊城晚报:这位老师被立案查处,一点都不冤。当地纪检部门负责人说得明白,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一则,老师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影响教学;二则,微商的营利手段主要靠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家长买不买都心累。说到底,老师做微商的“优势”,恰恰是其职务影响力。现实中,不乏老师打着微商的旗号,用各种方式要求家长购买其“推荐”的商品,处于被动地位的家长敢怒不敢言。若纵容老师做微商,“潜规则”会死灰复燃,蚕食教育公平。从法律法规看,老师也不该做微商。在编教师也属于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无疑涉嫌违规。此外,对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上,教育部门一直是“严禁”、“杜绝”的态度。因此,“老师到底能不能做微商”没有讨论余地,当务之急的是国家层面出台相关规定,明令禁止老师从事微商。部分老师待遇不够好是另一个问题,社会支持给老师加薪,但反对老师做微商。